學生安全守則宣導

重要資訊

學生安全守則宣導重點如下:

(一)提醒學生於校內外活動時,避免低頭使用3C產品或耳機,提高警覺注意周遭環境變化,如發現周遭出現行為異常、情緒明顯失控或其他不尋常狀況,無需判斷原因,應以自身安全為優先,立即遠離現場。

(二)謹記安全行動口訣「跑、躲、護」

1、跑(優先撤離):遇到突發危險時,應迅速遠離危險來源,不圍觀、不拍攝、不停留,以自身安全為第一考量,持續撤離至安全處所。

2、躲(降低風險):如無法即時撤離,應就近躲入可上鎖或具遮蔽效果之空間,關閉燈光、手機靜音並保持安靜,利用桌椅或重物阻隔出入口,以降低被發現風險。

3、護(保護要害):於萬不得已情形下,應優先保護頭部、頸部及腹部等身體要害,並可利用書包、雨傘或隨身物品作為防護,並伺機迅速脫身離開。

(三)安全後之處置:學生於脫離危險後,應立即向師長、校安人員或家人通報,必要時撥打110或119尋求協助,並避免轉傳未經查證之相關資訊。

四、如學生於宣導或事件(含新聞報導後之社會事件)發生後出現緊張、害怕或情緒不安等反應,學校應適時提供關懷啟動輔導機制,並引導學生運用校內輔導資源,排除緊張或焦慮之情緒,並協助學生建立自我保護意識。

五、請貴校依實際情形,於導師時間、班級活動、校園安全教育宣導或相關課程中,以上述內容進行簡要說明或提醒,並可搭配視覺素材輔助說明,以提升學生理解與記憶效果;另請貴校於辦理相關安全教育宣導時,適度提醒學生於接觸社會事件相關新聞、影像或網路訊息時,應留意其可能對情緒與行為造成之影響,避免重複觀看或模仿相關行為,亦不應轉傳或散布未經查證之資訊;如感到不安或困惑,應主動向師長、家人或輔導人員尋求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