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午餐費補助申請資料
重要資訊
(一) 補助對象:
高中職:就讀本市公私立高中職(含國立)之低收入戶,或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困難,經導師認定有餐費需求之學生。
(二) 補助額度:
高級中等教育階段:本學期補助日數為96日(114年2月11日至114年6月30日),定額新臺幣(以下同)65元/餐補助,補助金額為6,240元(65元*96日)。
(三) 注意事項:
1、學生應在法定修業年限內正常上課,未正常到校上課或休學者,應繳回本補助款。
2、已申請或接受其他午餐、主副食費、伙食費補助(減免)者,不得重複申請本補助款,亦不得將本補助款改列其他時段用餐。
高中職:就讀本市公私立高中職(含國立)之低收入戶,或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困難,經導師認定有餐費需求之學生。
(二) 補助額度:
高級中等教育階段:本學期補助日數為96日(114年2月11日至114年6月30日),定額新臺幣(以下同)65元/餐補助,補助金額為6,240元(65元*96日)。
(三) 注意事項:
1、學生應在法定修業年限內正常上課,未正常到校上課或休學者,應繳回本補助款。
2、已申請或接受其他午餐、主副食費、伙食費補助(減免)者,不得重複申請本補助款,亦不得將本補助款改列其他時段用餐。